致求才者|修正「雇主聘僱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外國人應辦理之防疫措施及處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雇主聘僱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及第十一款規定中階技術工作外國人應辦理之防疫措施及處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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