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友善職場-家庭照顧假】
案例:
小美的寶寶剛滿周歲,醫生交代要按時至醫院或診所施打疫苗,向公司請家庭照顧假。
說明:
(一)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只要員工之家庭成員有嚴重疾病、預防接種等情況,員工必須親自照顧時,就可以請家庭照顧假,家庭照顧假1年可請7天,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二) 另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文章來源: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