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單位要定期檢視員工投保薪資,並覈實申報調整
勞(就)保及職保的月投保薪資是計算各項給付金額的重要基礎,為確保勞工發生事故可得到適足的保險給付,投保單位應覈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以保障勞工權益並避免受罰。
勞(就)保及職保月投保薪資應按勞工的月薪資總額,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向勞保局申報及調整。
被保險人(勞工)之薪資,如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投保單位(雇主)最遲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勞保局;如於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則最遲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調整後的投保薪資,均自通知之次月1日生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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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勞工保險局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