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請領失業給付期間打工,這樣會影響請領資格嗎?

讓達人來解惑:
被保險人於失業期間另有工作,每月工作收入超過最低工資者,不得請領失業給付。
若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最低工資,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平均月投保薪資80%部分,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但總額低於最低工資者,不予扣除。

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失業期間或受領失業給付期間另有其他工作收入者,應於申請失業認定或辦理失業再認定時,告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喔!

更多資訊:
https://www.bli.gov.tw/0006445.html
更多訊息請見勞動部便民服務專區-我失業了該怎麼辦?
https://www.mol.gov.tw/1607/28690/82583/nodelist
可能是顯示的文字是「請領失業給付期間 如果去打工會不會影響請領? 每月工作收入超過最低工資 X 不得請領失業給付 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最低工資 可請領失業給付 我用工作的入加上失業給付超過平均月投保靠咨0點, 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 失業期間或受領失業給付期間另有工作收入者, 應於申請失業認定或辦理失業再認定時, 告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喔!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CUREAUO NSURANCE, 」的圖像
 文章來源:勞保局 臉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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