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勞動檢查時,雇主應注意事項

Q:有頭鹿的公司在某天遇到勞動檢查員來實施勞動條件檢查,請問老闆需要注意的重點有哪些?
A:依法勞動主管機關可以抽查雇主是否有確實遵守勞動法令,以勞動基準法為例,雇主不得無故拒絕、規避或妨礙勞動檢查,否則可處新臺幣3至15萬元的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勞動檢查不會事先通知,所以雇主應先暸解受檢時需要注意的3個重點,平時依法做好相關準備:
(1)置備人事資料:準備完整的勞工名卡(人事資料表),應記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等必要事項;員工(包含工讀生、兼職員工)離職5年內都需保存。
(2)是否使員工超時工作、少給休假:出勤紀錄需記錄到「分鐘」;需保存實施變形工時、加班等事項的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紀錄;需保存5年內的出勤紀錄。
(3)是否違法扣薪、未按時發薪:準備清楚的工資清冊;保存投保勞健保、提繳勞退的紀錄;需保存5年內的工資清冊,並詳列工資中的議定總額、各項目金額、代扣項目與實際給付薪資。

 文章來源: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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