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我們
最新消息
English
關於我們
職缺列表
給雇主
給求職者
加入我們
Menu
Menu
:我是小公司的雇主,也可以參加職災保險嗎 ?
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9條第1項第2款及第3項規定,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可與其受僱員工,以同一投保單位參加職災保險。
如果您是僱有員工且有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可自願與員工一起參加職災保險。
如果您未僱用員工(1人公司),尚不得成立投保單位單獨辦理加保。
貼心提醒
加保後非依規定不得中途退保噢!
職災保險看更多
https://pse.is/573hc9
文章來源: 勞工保險局 臉書
Share this entry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