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讓職災有更多保障!
為減輕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住院治療期間需專人照護之經濟負擔,
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111 年 5 月 1 日上路後,
新增「住院照護補助」可以申請!
職災傷病給付
因職業傷病全日不能工作期間,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自不能工作的第 4 日開始發給
前 60 日按被保險人發生職災事故當月起前 6 個月的平均日投保薪資發給。
超過 60 日的部分,按平均日投保薪資 70%發給,合計最長發給 2 年。
住院照護補助
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傷病給付期間有住院治療,
且經醫師診斷在住院治療期間需人照護,可同時請領住院照護補助。
自住院治療且得請領職業傷病給付之日起至出院止,按日發給1,200元。
診斷書需有傷病名稱、入出院日期及住院期間需人照護之記載。
入住具有加護或隔離性質病房的期間,不在補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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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勞動部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