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公司倒閉、工廠關廠,雇主積欠勞工工資、資遣費、退休金怎麼辦?】

1、申請歇業事實認定:當雇主歇業,積欠勞工工資、資遣費或退休金,經地方主管機關調解後,雇主蓄意遲延或因財務困難未能依法給付,亦未即時辦理歇業登記,導致勞工權益受損,勞工可提出申請「歇業事實認定」。
2、申請人檢附歇業事實認定申請書、歇業事實認定申請人名冊暨委任書、勞資爭議調解紀錄影本,向本府勞動局提出申請。
3、勞工可依歇業事實證明文件向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事宜。
如您在填寫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或歇業事實認定申請書有相關疑義,可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電話:03-3322101轉分機6802或680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文章來源: 桃園市府勞動局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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