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每個月辛勤工作,總是引頸期盼發薪日的到來
請雇主注意,薪資可不能太晚給!
勞動部為維護勞工朋友們受領工資的權益,
特別訂定《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
雇主與勞工約定工資給付相關事宜,務必遵照以下要點
❶工資給付次數不得低於每月1次
❷工資計算週期與給付日應明確約定
工資給付日若超過工資計算週期屆滿後15日,地方主管機關應立即輔導事業單位調整。
地方主管機關並應依據期程表,輔導事業單位逐年向前調整工資給付日。
➌加班費及假日出勤加倍工資發放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未另約定給付日者,應於工作事實發生後最近之工資給付日或併當月份工資發給。
另有約定工資給付日或工資計算週期者,仍不得低於每一個月給付1次,且至遲亦應於計算週期屆滿後15日內給付。
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這裡看
文章來源:勞動部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