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保障承攬及派遣勞工,勞動部最新修正:
《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
《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
《勞動派遣期間勞動契約範本》
《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契約參考範本》
強化保障通勤安全,預防職災
天災時原則不出勤,但若有需要承攬或派遣勞工搶修、輪班時,公私部門,都要督促及要求所合作的派遣或承攬廠商,負起通勤協助的義務:
若天災已經嚴重到勞工依原定上、下班通勤方式有困難,廠商必須提供通勤協助,包含勞工有搭乘計程車的必要時,廠商應支付相關費用,不能讓承攬/派遣勞工自己承擔費用。
強化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職場霸凌防治
增訂「要派單位」應積極辦理職場霸凌防治、職場不法侵害預防等事項、應設置處理案件的申訴管道,並與「派遣事業單位」共同調查
勞動部接下來,會明確要求公私部門在運用承攬或派遣人力時,均應與合作廠商共同負起責任,確保派駐(遣)勞工於職場上身心健康及勞動權益。
文章來源: 勞動部 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1199247042238370&set=a.342124231283993&locale=zh_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