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麼是就業歧視呢?
A:就業歧視是指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予以歧視。
譬如雇主在決定是否僱用求職人或受僱人的勞動條件時,使用與執行特定工作無關之特質來決定,且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行為。

注意! 雇主不得以求職人或受僱人的「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等等予以歧視

勞動法令諮詢專線 : 03-3323530

文章來源: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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