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遭遇職業災害尚在醫療期間,公司可以終止我的勞動契約嗎?另外職業災害補償之請求權有多長呢?
A:不可以唷! 假如勞工尚在職業災害之醫療期間,雇主是不得終止契約的。
另外,當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不論雇主有無過失,雇主應依勞工罹災程度予以醫療補償、工資補償、殘廢補償或死亡補償。勞工在遭遇職業災害時,勞工之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因此有關職災補償必須注意其時效,罹災勞工要儘速提供雇主相關醫療診斷及費用證明,以免自身權益受到損害。
相關法規連結:勞動基準法第13、59、61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文章來源: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臉書